一、采购背景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划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并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措施,能够从源头预防生态环境问题,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及时、精准地掌握宣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的实际施行效果,对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全方位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支撑意义。依据《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5〕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部署,对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跟踪评估。
二、项目名称
宣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28万元
四、资金来源
2024年省级督察激励资金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五年评估。五年评估是对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以来五年间各项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的综合评价,具体包括评估事项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有关建议以及后续工作计划等内容,应对照跟踪评估指标体系中指标进行全面评价。2025年启动首次五年评估工作,评估时段为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首次发布起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可根据资料获取情况将部分指标评估截止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年度跟踪。年度跟踪主要为当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工作推进、监督管理情况的跟踪总结以及上一年度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可对照跟踪评估指标体系中指标开展,其中年度工作不涉及的指标可不纳入。年度跟踪评价时段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五年评估工作启动当年不再开展年度跟踪,2026年开展首次年度跟踪工作。
成果要求: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技术成果包括五年评估报告(2021-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2026年、2027年)、综合决策事项清单、环境管理应用清单、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变化评估、落地应用典型案例。
时间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宣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工作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具体完成时间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确定)
六、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方案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的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范围。
(二)采购方式及成交规则
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与之签订合同。若投标单位数量满足3家及以上,即可开展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9日17:00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xchbhpk@163.com),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1。
(二)联系人:邹俊,联系电话******。
八、评审事宜
(一)评审时间:2025年5月7日9:00。
(二)评审地点: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二楼小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三)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5日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复)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包括不仅限于以下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附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截图。
3、项目的报价单、按期按要求完成项目服务的承诺等(加盖公章)。
4、参与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章;相关业绩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章。
5、提交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必须密封装袋并盖章。
(四)评审人员:由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五)评审条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优先方案合理、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具体见附件2评分标准。
(六)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采购报名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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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
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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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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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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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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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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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分标准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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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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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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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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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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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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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2分。
2、投标人取得环保行业协会认定为环境咨询服务认证证书,服务等级为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
3、投标人参与制定环境类国家标准的,得 5 分,参与制定环境类地方标准的,得 2 分,满分 5 分。(不累计得分,按照单个最高得分计算).
4******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证书;
(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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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绩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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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提供合同扫描件)承接的市级及以上“三线一单”编制或者修编业绩(注:不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业绩)的得2.5分,满分10分。
2、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提供合同扫描件)承接的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业绩的得 2.5 分,满分 10分。
3、投标人具备生态环境领域政策研究能力,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8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的环保相关工作(行业标准制定、课题研究等)的得5分,满分10分。需提供课题委托协议、标准编制参与函等证明材料,明确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参与内容与环保领域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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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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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环评工程师证书得2分;
(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得2分;
(3)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门认可)得2分;
(4)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标题含“三线一单”科技论文,每有 1 篇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2、投标人配备的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项目人员,每增加一名同时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人社部门认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加 1 分,最多加8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需提供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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